公积金能用来做什么?新政谁最受益?

发布时间:2016-06-03 14:55:21
 

今年以来,公积金新政一直利好不断。据悉,从11月1日起,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和杭州市公积金对原有的贷款和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


    至今过去快两个月了,不少银行已执行公积金新政贷款。记者在银行遇见了几位购房者,他们分别向记者吐露了新政对个人的影响。


    近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此次修订距离上一次修订隔了13年。此前,公积金贷款往往费时费力、金额有限,还有不少房企不支持公积金贷款,所以不少购房者并没有享受它的好处。此次修订颠覆了以往许多受限条款,给缴存者的实惠清晰了、方便了。


    现在,记者为您一一梳理、解析,让您清楚公积金究竟能用来做什么,新政又为您带来哪些便利与好处。


    公积金新政正式实施 几家欢喜几家忧?


    公积金政策此次最大的一个调整就是,自2015年11月1日起,将职工个人可贷额度由“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调整为“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15倍计算确定”。新的贷款政策上,贷款额度将直接与账户余额挂钩,特别要提醒的是,新政实行后,购房者如果要提取公积金就需要掂量一下,账户余额是否足够。


    新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缴存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确定。(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


    记者在银行碰到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王某,今年5月才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共缴存7个月。据悉,王某5月余额2700元,6月余额5400元,7月余额8100元,8月余额10800元,9月余额13500元,10月余额16200元,11月余额为18900元。按照老政,王某的月缴存额在2100元以上,她可贷的额度为50万元。


    但按照新政来算,王某月均余额仅为(2700+5400+8100+10800+13500+16200+18900)÷7=10415元,按月均余额的15倍计算确定,王某公积金可贷额度仅为15.6万元。王某后悔没有在新政实行前办理公积金贷款。


    与王某恰恰相反,正打算购房的张某每月缴存公积金840元,缴存时间却有10年之久。按照老政,张某每月缴存840元,执行的是800-1000元的那档,可贷款额度只有25万元;可按照新政,张某的月均余额为78417.77元,可贷额度117.62665万元,可按照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执行,相较于老政多了一倍。


    从老政变新政,真可谓几家欢喜几家忧。


    新政实施究竟谁在受益?


    公积金新政将职工个人可贷额度由“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调整为“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15倍计算确定”,那么到底谁最受益?


    对此,杭州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员表示,新政的执行,当属月缴存不高,而缴存时间相对较长,账户余额相对较多的购房者。


    浙大城市学院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浙工大客座教授、浙江厚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EO丁浚哲表示,目前市场上需要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群主要有三类:一是提前购房者,就是大学刚毕业,由父母出资购房,本身公积金账户余额较低;二是刚需购房者,这类人群通常有5-8年左右的工作经历,本身公积金账户额度较高;三是首改但在首次置业时选择了商业贷款的购房者,这类人选择在改善置业时使用公积金。


    这次的政策调整,对于第二、第三种情况的购房者来说是比较有利的,因为本身公积金账户余额比较高。而第一类购房人群占的比例相对比较小。所以,总体来说,这次政策调整还是能起到支撑作用的。对于真正有购买需求,尤其是购买首套房的刚需购房者,能够有正面的影响。


    据悉,这次省市公积金调整也是由于公积金使用率的不足,相关部门希望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是对之前异地公积金购房之类的补充政策。


    有业内人士表示,“3·30新政”后,杭州楼市的月度成交量连续破万,而这其中90-120方房源的成交量占据主流,政策向刚需和首改的客群倾斜,或许正好解了他们的围。对那些长期缴存公积金且中间没有提取的人群来说,这是一项利好。即使他们每月缴存不多,但是他们缴存时间长,月均余额多。如果想要买房,就能享受到政策利好。当然,这个政策还是要考虑和评估贷款人后续还款能力的。